认定条件解读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解读: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解读: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解读:研发费用比例=(2020年研发费用+2021年研发费用+2022年研发费用)/(2020年销售收入+2021年销售收入+2022年销售收入)。(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解读:通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鉴证)报告证明。解读: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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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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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 |
|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 |
|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 |
|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 |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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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认定10万,新迁入奖励15-25万,再次认定奖励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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